(一)主要职能
组织实施本区的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;对教育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;对本区有关行政部门、街道、镇(乡)的教育工作情况实施督导;依据分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、教育质量实施督导;
建立学科总督学制度,建设学科总督学队伍;对本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区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;组织督学进修,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;承办区委、区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二)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能,海淀区人民教育督导室设3个内设机构。
1、综合科(督政科):负责文秘、档案、内务、信息、宣传等工作;负责对区属各有关部门、街道、镇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、法规情况实施督导、检查;负责基础教育监测工作。
科长:汪彤
2、督导一科:负责对本区学前教育、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评估、指导;负责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工作;负责责任督学制度建设和责任督学聘任、使用、考核等管理工作;负责责任督学工作绩效评估。
科长:栾心立
3、督导二科:负责学科督学制度建设;负责各学科督学聘任、使用、考核等管理工作;负责各学科督学工作绩效评估。
科长:姚军